提升幸福感的8个小建议,第一个就醍醐灌顶

提升幸福感的8个小建议,第一个就醍醐灌顶

原创 小北 北京大学出版社

我们总以为,幸福就是一种感觉:升职、恋爱、度假……但真正拥有的时候,心中却依然空虚?而为什么有些人历经苦难,却依然笃定地说“我这一生是幸福的”?

或许我们并没有认真想过一个看似简单却极难回答的问题——幸福到底是什么?我们说“想要幸福”,却未必知道它究竟意味着什么,更不知该如何判断一段生活是否“幸福”。

它是快乐的总和吗?是欲望的满足?是达成了某种世俗标准?还是一种更深刻的关于“如何活”的答案?这个问题困扰了无数哲人。

在两千多年前,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,试图用系统的方法拆解这个问题,从“人的本性”出发,描绘出一种“幸福的生活”。

如果说柏拉图的“幸福”是超验而遥不可及的,亚里士多德则指引着我们,在现实生活中思考、追求和实现幸福。

1

首先必须追问“幸福到底是什么?”

亚里士多德认为,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虽就幸福发表过众多高见,却未曾真正正面回应一个根本问题:“幸福本身是什么?”而如果不先澄清“幸福”,我们就无法判断正误。

他主张以一种辩证的方式来考察人们对幸福的直觉性信念:不是简单接受它们,而是要分析它们是否彼此冲突、是否能形成一致的伦理观。

正是在反思这些貌似合理、实则可能自相矛盾的信念中,我们逐步接近幸福的本质,这种“辩证法”奠定了他伦理学体系的哲学基础。

关于“幸福”的常识判断可能将我们引向自相矛盾。

2

幸福是终极目的,是“完整的好”

人之所以选择各种事物,如财富、权力、友谊、快乐,最终都是为了某种更高层次的满足。亚里士多德指出,这种“因为自身之故而被选择的目的”正是幸福。

幸福不再是众多目标之一,而是唯一终极的好。它不是通向别的什么目的的手段,而是所有其他选择的理由和归宿。

这个判断为他的整个伦理体系设定了终点坐标:幸福不仅是欲求的满足,更是理性人生的结构性实现。

幸福是人生目标的“终点坐标”,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。

3

人的幸福必须从“人的功能”出发

上面这个结论并没有告诉我们哪种生活可以实现幸福,亚里士多德用“功能论证”作出回答:人作为理性动物,其幸福就必须植根于其独特的理性功能。

就如刀的好在于锋利、眼睛的好在于看清,人之“好”在于理性控制和引导下的生活,因为理性是人之为人的本质特征。

这一点是其伦理学的核心:幸福不是感觉好,而是做一个“好人”,在符合人性的生活方式中实现自己的潜能。

亚里士多德区分了植物、动物、人的灵魂的差别,指出人类的本质活动是由实践理性指引的生活。

4

幸福是理性引导非理性的德性

不过,人类的实践理性,可以用一种坏的或者反常的方式运用,这样反而会伤害到自身,因此亚里士多德又强调幸福还需要良好运用实践理性的德性。

亚里士多德进一步界定:真正的幸福,不仅是理性活动,更是“合乎最完全德性”的理性活动。 德性(aretê)是让一个人活得好的品质,它整合了人的理性和非理性欲求。

亚里士多德《伦理学》抄本(1397年),左侧是理性,右侧是欲望,有德性的人的理性与欲望达成一致。

5

德性体现为特定情境中的“中道”

由于幸福是完整的,包括了满足非理性欲求,比如对食物、性、荣誉和名声的欲求,因此完整的幸福必须包括它们。

这样就会面临一个问题,非理性欲求怎么样才是恰当的,怎么样才是与理性处于和谐而非冲突的状态,亚里士多德主张追求“中道”。例如:勇敢介于鲁莽与怯懦之间,节制介于纵欲与禁欲之间。

亚里士多德说,如果我们做我们应当做的,在应当的时间,对应当的人,等等,我们就实现了行动中的中道。

6

幸福不等于快乐,但包括了快乐

亚里士多德不同于快乐主义者(如伊壁鸠鲁),他认为快乐是幸福的必要附属物,但不是幸福的定义。

真正的快乐源于我们以“正确的理由”去做“正确的事”,在恰当的场合、以恰当的程度,比如节制的人因为拒绝过度的欲望而感到快乐,勇敢的人在面对危险时因履行职责而获得内在满足。

这种快乐是一种随附性的目的,它不再是追求的起点,德行可以塑造我们的快乐。我们必须通过理性地生活,才能拥有最好的快乐,而非沉溺于感官满足中。

快乐不等于幸福,人类幸福存在不同层次。

7

幸福生活要求政治共同体和友爱

亚里士多德反对个人主义式的幸福观。他指出:人是“天生的政治性动物”,我们必须生活在共同体中、在与他人共同生活中实现自我。

“友爱”(philia)是幸福的组成部分,因为它将他人的好纳入我们自身的福祉。真正的朋友如“另一个自我”,他们在我们的计划、思虑和实践中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。通过与他们共同生活、共同思考,我们实现了更加丰富的生命结构。

简言之:幸福不仅关乎“我”,还必须包括“我们”。对他人的关切让我们超越自我,获得更广阔的生命意义。

古奥林匹克运动会,体现了希腊世界的友爱精神与共同体意识。

8

沉思生活很崇高,但不是唯一的幸福

亚里士多德在《尼各马可伦理学》结尾强调:就我们“分有神性”的理性部分而言,沉思生活是最完美的幸福形式,因为它不依赖外物、最自足、最接近神。

亚里士多德,胡塞佩·德·里韦拉,布面油画,1637年。

然而,他并未因此否定实践生活的重要性。亚里士多德清楚指出:人并不是单纯的理性实体,而是拥有身体、情感和社会性的复合体。因此,幸福必须是完整的、整合的幸福,而非理智生活的抽离独舞。

道德德性——如勇敢、正义、节制等,是实现沉思生活的必要条件,是人通往更高幸福的伦理基础。

原标题:《提升幸福感的8个小建议,第一个就醍醐灌顶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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